1、不可數(shù)名詞。英 [evdns] 美 [evdns]n. 證據(jù);證詞;根據(jù);跡象;v. 證明;證實。
2、不可數(shù)。evidence主要用作名詞和動詞,作名詞時意為“證據(jù),證明;跡象;明顯”,作動詞時意為“證明”。常用短語有documentary evidence,意思是書證、文件證據(jù)、視聽資料、書面證明。
3、evidence是不可數(shù)。evidence主要用作名詞和動詞,作名詞時意為“證據(jù),證明;跡象;明顯”,作動詞時意為“證明”。常用短語有documentary evidence,意思是書證、文件證據(jù)、視聽資料、書面證明。
4、evidence不可數(shù),主要用作名詞、動詞,作名詞時意為“證據(jù),證明;跡象;明顯”,作動詞時意為“證明”。
5、不可以。根據(jù)查詢聽力課堂,evidence是不可數(shù),主要用作名詞、動詞,作名詞時意為“證據(jù),證明,跡象,明顯”,作動詞時意為“證明”,不可數(shù)名詞沒有復數(shù)形式,無法加s。
1、evidence,英文單詞,主要用作名詞、動詞,作名詞時意為“證據(jù),證明;跡象;明顯”,作動詞時意為“證明”。
2、evidence普通用詞,在法律上指能起證明作用的,如證明、公證書以及所有的實物東西等。在生活中指任何一樣可證明某一件事的真實性的東西。witness指證據(jù)或證人,尤指后者,且有親眼見到之意。
3、evidence,作名詞時意為“證據(jù),證明;跡象;明顯”,作動詞時意為“證明”。短語搭配 digital evidence數(shù)位證據(jù);數(shù)字證據(jù);電子證據(jù);位證據(jù)。incriminating evidence控訴證據(jù);定罪證據(jù)。
作為可數(shù)名詞時,意為根據(jù),證明,證據(jù),(法庭上的)證據(jù),證詞,人證,物證,可使用復數(shù)。作為及物動詞時,可使用復數(shù)。
該單詞有復數(shù)形式。evidence是可數(shù)名詞,可作名詞和及物動詞兩種詞性,作為名詞時,是可數(shù)名詞,含義為“根據(jù)、證據(jù)、人證、物證”,復數(shù)形式為evidences,作為及物動詞時,含義為“表明、作為……的證據(jù)”。
evidence表示證據(jù),根據(jù)的意思時為不可數(shù)名詞; 但該詞通常用復數(shù)形式表示形跡,跡象,痕跡之意。所以上面是 證據(jù) 的意思,any后面不可數(shù)名詞不加s,退一步可以看前面的there is 與evidence的單復數(shù)形式保持一致。
不可以。根據(jù)查詢聽力課堂,evidence是不可數(shù),主要用作名詞、動詞,作名詞時意為“證據(jù),證明,跡象,明顯”,作動詞時意為“證明”,不可數(shù)名詞沒有復數(shù)形式,無法加s。
不可數(shù)。evidence主要用作名詞和動詞,作名詞時意為“證據(jù),證明;跡象;明顯”,作動詞時意為“證明”。常用短語有documentary evidence,意思是書證、文件證據(jù)、視聽資料、書面證明。
n. 證據(jù);跡象;證詞;明顯;vt. 表明;使明顯;顯示;證實 The evidence against him was purely circumstantial.對他不利的這項證據(jù)完全是間接證據(jù)。
初次見面,請?zhí)顚懴滦畔?